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信息发布者:
张青海 2017-11-25 02:09:00 转载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有哪些基本特征?
一是独立经营,联合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一般是由一家龙头企业牵头、多个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组成,他们保持着运营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协同开展农业生产经营。
二是龙头带动,合理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具有明确的功能定位。
三是要素融通,稳定合作。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多元要素的相互融通,是联合体与传统的订单农业或“公司+农户”模式的重要区别。
四是产业增值,农民受益。产业发展壮大了没有,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是检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
三、《意见》的总体要求和推进措施是什么?
《意见》要求,以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为目标,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为引领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要求和总抓手,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之一。
一方面,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载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要的是产业兴旺。产业兴旺离不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离不开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支撑。
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有效形式。农业产业化在我国萌芽探索之初,就是为了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不能有效对接的难题。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为农业产业化理念的最新实践探索,更是牢牢把握了这一关键导向。
五、如何推进《意见》精神和各项政策举措得到贯彻落实?
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重要抓手。《意见》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完善支持政策。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将现有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项目资金,向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当倾斜。加大金融支持,落实用地保障。
三是开展示范创建。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牵头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和发布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录。目前,安徽、河北已经开展了省级联合体示范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
自从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国家在陆陆续续出台各项利好政策,从各个方面来逐渐为中国农村人口擘画宏伟而美好的蓝图,农业农村的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本文为村网通会员发布,不代表村网通立场。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400-636-1858!举报点赞 0村民评论
点赞
1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村民评论
张青海2017-11-25
抱团创天下,创富早脱贫
回复
相关热词搜索: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